路边裸露电线电死七岁男童 家属获赔7万元


  一段裸露的电线被人放在路边,电死了一名路过的7岁男童。谁应该为此事负责?近日,一起备受关注的儿童触电死亡案在市人民法院以调解方式结案,过错方自愿赔偿受害家属7万元。

  孩子遭遇“电线杀手”

  今年5月4日下午5时许,天空下着毛毛细雨。像以往一样,7岁的小晓欢快地走在回家的路上,想着家中妈妈早已准备好的饭菜。然而,当他来到离家不远的两居民楼间,跨过一条电线后,一股巨大的电流瞬间击倒了他,并再也没有醒来。

  过了时间没见儿子没有回来,小晓的妈妈陈某的心头隐隐有一丝不安。随后,她就离家出来寻找儿子,刚走不远,就看见前面围着一圈人。陈某扒开人群一看,可爱的儿子已经躺在地上,没有呼吸了。看到早上还活泼乱跳的儿子,下午却已经没了呼吸,陈某当场昏厥过去了。

  赔偿问题引起争议

  小晓的死,除了给父母留下了无穷的哀思,还有对那根电线无限的恨。是谁将通电的电线放在了两楼之间?他们对于小晓的死,又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曾某承认将电线从熊某、梁某家中拉出来并电死小晓的事实。不过,他认为,熊某、梁某应负主要责任,因为电线是从熊某、梁某家拉出来的,而熊某、梁某没有按照国家强制规范对电箱安装漏电保护装置,致使电线被刮断以后没有自动断电,导致小晓触摸到带电的电线触电死亡。

  熊某、梁某则认为,曾某作为电线的所有人,曾某理应承担责任。同时,曾某、熊某、梁某都认为,供电局作为电力的供应者和管理者,应承担管理不到位的责任。但是,南宁市供电局却表示,供电局只对第一段供电设施负责,而造成小晓死亡的电线并不在第一段供电设施内。

  儿子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而主要责任人还在赔偿问题上还纠缠不清,小晓的父母一纸诉状将曾某等人告到了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要求曾某等人赔偿小晓、金等共计26万多元。

  家属获赔偿7万元

  对于赔偿问题,双方的分歧不止出现在责任的认定上,在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上也出现争议。小晓的父母认为,小晓虽然是农村户口,但是跟随他们在城市居住、生活,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因此,死亡赔偿金应城镇居民的计算标准来计算;曾某等人则一致认为,小晓是农村户口,其来到南宁市居住亦不满一年,应该按照农村户口来计算死亡赔偿金。

  良庆区人民法院对涉案双方进行积极调解。10月21日,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熊某、梁某自愿赔偿小晓父母人民币1万元,曾某自愿赔偿6万元。南宁市供电局对小晓的死则不负责任。

  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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