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在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访发现,近年来,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各种各样的合同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多,且日趋复杂。据统计,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年全年审结买卖、借款、建筑工程、租赁、房地产等合同纠纷案件为2573件,2003年上升到4375件,2004年又上升到4750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在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所有合同纠纷案件中,借贷纠纷占半数以上,2003年审结借贷纠纷案件2628件,2004年审结借贷纠纷2313件。民间借贷纠纷多,就是国家银行借贷也存在纠纷。某省的一家中级法院就收到一批银行告客户欠款不还的案件,这些客户都是从银行贷款数十万元购买大型工程机械的,可是还款的时候都有不同程度的拖欠行为,但是当银行到法院起诉时,有两位客户当场就归还了欠款,其他也在判决之后及时归还了。这说明他们都有偿还的能力但是都抱着侥幸心理,能拖一天是一天。
在近年发生的各类合同纠纷案件中,买房纠纷不断上演着“升级版”。业主在购买期房的时候,楼书看了一遍又一遍,现场考察了一次又一次,最终签下了购房合同,美轮美奂的梦便朝夕相伴,但是入住后却发现现实与理想不符,不尽人意的地方越来越显现出来。此外,还有发展商为赶时间交房,仓促完工留下工程质量问题。这边买房人办理完各项购房手续后期望值与日俱增,而那边发展商由于种种原因,工程越做越觉得成本加大,随之而来的是粗制滥造、加大容积率甚至偷梁换柱,买房纠纷由此不断上演。
建筑工程质量堪忧、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屡禁不绝……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已成为合同纠纷案件最多的种类之一。我市一地产商与某单位订了一份合同,即地产商使用这个单位的一块土地,建设一条商业街。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该单位建设需要土地,确属自身建设需要的,地产商无条件交还这部分土地。在合同实际履行当中,该单位要与他人合作建新建筑,要收回地产商所使用的这部分土地。地产商认为这不属于该单位的自身建设,所以不愿意交还土地。类似这样“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很多。
马虎签约 信用缺失
采访中,一些法官分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纠纷是无法避免的,互相交流越频繁,发生各种合同关系的机会就越多,相应的纠纷也随之增多。合同纠纷案件增多,从公民懂法用法的角度看,是一件好事。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长玉江说:“很多人以前不懂法,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也不知道。近年来,我市开展一系列普法活动,绝大部分市民法律意识得到了提高,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能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了,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这是近年合同纠纷案件增多的一个原因。”
很多公民对合同认知不够,造成所写的合同不规范,内容不准确,这是导致发生合同纠纷的直接原因。如在借贷纠纷中,普遍出现的情况是,借贷双方往往是亲戚或者熟人、朋友,许多债主出于信任或碍于情面,大多不向对方要借据,这样,一旦对方否认,另一方便“口说无凭”。当然,有一些当事人(借款方)出于恶意,利用不写借条或协议的方式,以及约定还款期限模糊、利用诉讼时效等来达到非法占取对方的财物。
合同手续不全也是法官在受理合同纠纷案件中的棘手问题。例如,房地产的产权转移应按法律规定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但在实际生活中,很多人不主动办理或是办不全约定合同应办理的审批手续,出现问题后,想退房要钱,但由于相关手续不全退不成房子,就和房地产商产生纠纷。此外,在合同协商过程当中,条款合同定义协商不周全,造成合同履行时有不同理解,因而产生纠纷的也时有发生。同样的,合同在实际履行中出现其他情况,比如说,在交货、办理、运输方面不到位,造成合同没有办法履行。
“诚信意识淡薄,是发生合同纠纷案件的又一个重要原因。”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黄春雷说:“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为例,现在有一些人就是想借了钱不还,于是故意不写借条、合同等,或者故意在合同中模糊其词。甚至有时候,一些纠纷在司法机关介入调解后,当事人还是没有履行等情况。”一些人在借债之后,就将个人财产转移,或居无定所以达到躲避债务的目的。法官在办案时,居然碰到当事人为了逃债不惜带领全家搬迁,连居委会和周围邻居都不知他搬至何处。
讲诚信更要讲法律
如何减少,甚至避免发生合同纠纷呢?黄春雷提醒广大市民:民间借贷一定要订立书面协议或要求对方书写借据,并写明双方的姓名、借款数额、时间、期限、利率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借款金额要用大小写分别写明,并要数额相等,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4倍。另外,债主在出借钱款时,还要根据自己对借款人的熟悉程度、借款用途和偿还能力等来决定出借额的多少。如果数额较大的借款或借款人偿还能力有限,存在风险,应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财产作抵押,并注意了解担保人的担保能力,担保和抵押也要订立书面协议,有些财产抵押还应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还款期限满后要注意在规定的诉讼实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借款关系终止后,借款方要向出借者索回借条,以免有不良后果。个人私章、印章、有效证件等,不要轻易外借,总的来说,公民要有防范意识。
采访过程中,一些法官认为,虽然通过完善法律体系,加强法官的学习和交流等手段可以提高对合同纠纷案件审理透明度以及公正率,但不能根本解决信用缺失的问题。合同纠纷中的缺乏诚信案件还需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只有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才是根本解决诚信问题、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
经过长期努力,我市的普法工作使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得到了明显增强,越来越多的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知行统一,学用结合,能自觉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一些边远山区范围广、人员多,文化层次差异大,接受普法教育相对比较少,部分群众的法律意识还相当淡薄,对法律知识知之不多、不全,因而全民普法活动还需要向更深的层次、更广的范围推进,以便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