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打工逃避执行


  9月11日,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被执行人外出打工,不曾露面,执行法官充分发挥执行技巧,被执行人叔叔自愿代为履行,在法院调解下,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被执行人外出打工下落不明,能在短短一个月时间内结案,在该院执行工作中尚属首次。

  2008年12月15日,周某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将盛某撞伤,事故发生后盛某被送往医院治疗,但仍然留下了十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周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后盛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2009年5月11日,濉溪县法院依法判决周某赔偿盛某医疗费等共计69854.84元。

  8月10日,申请人盛某向濉溪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到达被执行人家时,发现周家大门紧锁,根本无人在家。于是执行法官走访周围群众,了解周某相关情况。从群众那里得知,周某外出打工已经很久了,近几个月都没有回来过,但不知道具体在什么地方打工。执行法官给被执行人家留了一张传票,并告诉周某邻居:“如果看到周某家人,请转告他们法院来过。”

  发出传票后,周某叔叔来到法院执行局,想了解一下情况。执行法官也尽量做周某叔叔工作,一方面希望通过他了解周某下落,另一方面希望他能传达法院执行情况,并督促其履行。被执行人的叔叔同意与周某联系。

  此后,执行法官多次与周某叔叔沟通。周某撞伤人后就外出打工,一直躲着申请人,申请人的大腿中还打着钢板,需要二次手术,另外因受伤住院耽误了矿上的干部参选,申请人满肚子怨气。执行法官告知周某叔叔:“周某躲是躲不掉的,希望你能尽快劝其回来,妥善解决此事,你们亲戚也可以想想办法,帮帮他的忙。”通过从法、理、情等多方面耐心地做思想工作,周某的叔叔作出了一个决定:先由自己代替侄子周某履行义务。

  为抓住有利执行时机,9月7日,执行法官通知申请人和周某叔叔到法院执行局,同时邀请双方中间人王某某参与处理该案。在执行法官的倾心调解下,双方初步达成了和解意向,周某一次性给付申请人55000元,其余款项自愿放弃,后续治疗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在经过几天筹款后,9月11日,双方再次来到执行局,在执行和解协议上签字,并当场兑现了55000元。至此该案圆满地划上了句号,实现了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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