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


由于国家加强了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和对金融市场的整治力度,促使银行等金融部门加强了收贷工作,有些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严重资不抵债,加上很多部门单位频繁更换法定代表人,许多“新官”不理“旧账”,致使金融部门的收贷搁浅,只好诉诸于法律,要求其归还借款。但是对于很多借款如果拖欠的时间比较长,很可能会涉及超过诉讼时效问题。

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还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从原告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本案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因欠条载明了借款时间,无明确还款时间,出借人随时可以催要借款。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因此,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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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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