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承揽合同



天津市广告承揽合同
津加广字(2005) 号
广告客户或代理单位名称(以下称甲方):
广告发布单位名称(以下称乙方): 《电镀与精饰》编辑部
甲乙双方根据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发布 产品 广告。
二、广告发布媒介或形式为

三、单位广告规格为 十六开 。
四、广告采用 甲方提供 样稿(样带),未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样带)。
五、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六、广告样稿(样带)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七、广告单价 元,加急费 / 元,其它费用 / 元,扣除优惠 元,
扣除代理费 / 元,播出次数 次,总计 元。
八、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广告发布费付给乙方,付款方式 预付 。
九、违约责任 由违约方负责 。
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按经济合同仲裁 (经济合同仲裁或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存一份,乙方保存两份。

十二、广告的编排方式和发布时间表
广告编排方式(广告发布总条、次,时段,版面等)
1 3 5 7 9 11 13 15 17 19 21 23 25 27 29 31










十一
十二


广告客户或代理单位(甲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挂:
邮政编码:
图文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广告发布单位(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美福园2-1-102
法定代表人:唐致远
委托代理人:俞向洋
电话:022-24410599
邮政编码:300011
图文传真:24410599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新开路支行
户名:天津市电镀工程学会
帐号:
0302040209108821597
根据需要双方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对本合同进行鉴(公)证。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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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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