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


  【租赁】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

  案件事实:甲乙双方于2007年3月10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乙方租赁甲方位于市的房屋,租期为2年。合同签订后,双方按约履行了合同义务,直至2007年11月,甲方旅居新加坡,一直未向乙方催收房屋租金,乙方也未自觉地向甲方账户支付租金,也没有支付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费用。合同到期后,乙方搬离了上述房屋,并且下落不明,结欠甲方租金96000元,物业管理费1787.40元、水费29.5元、电费283.20元、煤气费152.10元、电话费560.70元、有限电视费312元。

  调查经过:接受甲方委托后,律师到公安部门调查了乙方的身份信息,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了仔细审查,代理甲方向法院起诉。

  审理结果:审理中,由于乙方拒不到庭,本案进行了缺席审理,法院最终完全采纳了甲方的证据和观点,判令乙方支付全部拖欠租金和费用11万,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9万。

  办案心得:房屋租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都有可能会遇到的事情,希望每个人都能够珍惜自己的个人信用,及时履行自己应当承担的义务;另外,收受金钱的一方,也应当定期关注自己的利益是否受到损害,以免拖延太久而导致损失无法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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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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