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房中煤气中毒死亡 房东存有次要责任死者亲


      徐欢(化名)携女友在租房中煤气中毒致双双死亡。徐欢父母和儿子将房东林先生告上法庭索赔死亡赔偿金等各类损失。法院确认林先生存有次要责任,酌情承担40%的赔偿责任。日前,闵行区法院作出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和律师费等共计29万余元的一审判决。

       ●死者亲属索赔巨额损失

       徐欢亲属称,徐欢于今年1月18日起向林先生租借莘南花苑房屋居住。因林先生提供使用的燃气热水器陈旧,排气烟道管脱落,导致徐欢一氧化碳中毒于今年2月1日死于租房内。认为林先生在明知燃气热水器存在严重危险的情况下,将房屋借予徐欢使用,导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林先生告应对徐欢的死亡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故要求判令林先生告赔偿死亡赔偿金53.3万元、丧葬费1.9万元、被抚养人生活费24.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和律师费1.8万元,共计86万余元。

       ●房东辩称无责请求驳回

       林先生对于徐欢的死亡表示同情,但作为损害赔偿,其亲属需要举证证明本人有侵权的事实。因徐欢的死亡原因到目前为止也是不肯定的,一氧化碳中毒只是一种可能性,并非必然性。租房的燃气热水器是水仙牌的,用了六年左右,发票找不到了,且本人以前一直在使用。烟道管里是有麻雀巢,交房的时候烟道管是插在向外面的洞里的。现徐欢亲属并没有充分举证证明徐欢的死亡原因,徐欢是否因排气烟道管脱落导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排气烟道管如脱落是否与本人有关,其亲属都未能证明,且徐欢亲属也没有证明其诉状所称的“林先生明知热水器存在严重危险”,因此徐欢的死亡与本人行为是否有因果关系并不明确,在此情形下徐欢亲属要求本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不能同意,请求驳回诉请。

       ●房东存有次责赔偿四成

       经查明,今年2月2日19时许,徐欢被发现躺于该租房东面卧室床上死亡,在该室卫生间内发现有一具裸体女尸。经刑侦支队法医到场勘察,发现两具尸体均无明显外伤,排除暴力损伤致死可能。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安全主管到场检查后推定系因使用燃气热水器时废气泄漏导致中毒死亡。经对无名女尸检验鉴定,认为系生前因一氧化碳中毒而死亡。然徐欢尸体未进行检验鉴定即火化。

       法院认为,徐欢在向林先生租赁房屋后,因室内燃气热水器排气烟道管脱落致废气泄露,从而导致使用时包括其在内的两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故林先生对徐欢的死亡存有次要责任,酌情判定林先生对损害后果承担4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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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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