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房收益该归谁
金先生:我将一套三居室住房出租给李某,租期三年,月租金900元。半年后,李某说将其中一间借给朋友居住,我同意了。五个月后我得知,李某已将整套房屋转租,月租金1200元,我想与李某解除合同,并认为五个月的租金差价1500元也归我所有,请问可以吗?
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陈峰律师答复: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必须征得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出租人才可从转租中获取利益。根据我国的《》、《城市管理法》、《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出租人可与承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李某打着将房屋借给其朋友居住的幌子,将房屋擅自转租,显然是无效的,金先生完全可以与李某解除合同,而且,租金差价1500元也应当归金先生所有。
本文关键词:租赁合同、转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