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老张今年80多岁了,他将房子赠与侄子小张,不过老张有一个要求,侄子得给他养老。
谁知,老张将房子过户给小张后,小张对老张不闻不问。即使老张生病,小张也不来看望,更别说日常生活中对老张进行照顾了。
老张想从不孝侄子那里要回自己的房子,请问他可以撤销赠与吗?
甄红法官:若老张的侄子确实未尽孝心,未给老张养老,老张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因为《》规定,对赠与人有义务而不履行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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