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书甲方:新昌县维生素厂
乙方:新昌县五马综合厂
丙方:新昌县合成化工厂为转让大连新旅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股权,各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 大连新旅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由新昌县合成化工厂与新昌县维生素厂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500万。新昌县合成化工厂出资400万元,占80%股份;新昌县维生素厂出资100万元,占20%股份。
二、 经协商,新昌县维生素厂在大连新旅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股份,全部转让给新昌县五马综合厂。转让日期为二00一年一月三十一日。转让后,新昌县五马综合厂继承新昌县维生素厂在大连新旅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三、 转让价格按大连新旅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截至二00一年一月三十一日的账面净资产值的20%确定。转让价款在一个月内付清。
四、 转让后新昌县五马综合厂在大连新旅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20%的股份,新昌县合成化工厂在大连新旅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80%的股份。
五、 新昌县合成化工厂放弃优先转让权,同意新昌县维生素厂将其股权转让给新昌县五马综合厂。
六、 本协议一式六份,各方各持两份。甲方:新昌县维生素厂 乙方:新昌县五马综合厂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丙方:新昌县合成化工厂
法人代表:
二00一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