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器材购销合同

  民用爆破器材            (GF-93-0107)  产品名称: 计量单位: 签订地点:      合 同 编 号:  生产厂: 牌号: 签订时间: 年月日 调拨通知书编号: 字 号  ┏━━┯━┯━━━┯━━━┯━━━━━━━━━━━━━━━━━━┯━━┓  ┃规格│数│单 价│总金额│   交 (提) 货 时 间   │  ┃  ┃  │ │   │   ├──┬─┬─┬─┬─┬─┬─┬─┬─┤备注┃  ┃型号│量│(元)│(元)│合计│月│月│月│月│月│月│月│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  ┃1.本合同按《经济│5.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  ┃》、《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6.结算方式及期限:           ┃  ┃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有├─────────────────────┨  ┃关民爆器材管理规定执行。│7.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 ┃  ┃            │担:                   ┃  ┠────────────┼─────────────────────┨  ┃2.质量要求、质量标准:│8.:              ┃  ┠────────────┼─────────────────────┨  ┃            │9.解决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  ┃3.交(提)货地点、方式│,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  ┃:           │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  ┃            │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  ┃            │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  ┠────────────┼─────────────────────┨  ┃4.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10.其他约定事项:           ┃  ┠─┬────────┬─┼─────────┬───────────┨  ┃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物资主管部门签证意见:┃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签证部门(章) ┃  ┃供│:  │需│法定代表人:   │   (签证不收费)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电  话:   │ │电  话:    ├───────────┨  ┃ │电报挂号:   │ │电报挂号:    │鉴(公)证意见:   ┃  ┃方│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经办人:       ┃  ┃ │帐  号:   │方│帐  号:    │ 鉴(公)证机关(章)┃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年 月 日  ┃  ┃ │发贷单位:   │ │发贷单位: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  ┃ │        │ │         │(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司  颁布日期: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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