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主机设备供销合同

    发电主机设备供销合同
    发电主机设备供销合同
    说明
      1.方括号“[]”内的数字或文字(有的空着)为合同双方谈判时协商确定。
      2.关于付款比例,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作相应调整。或采用其它付款方式,但相关条款要作相应调整。
      3.第九十三条中的“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在其相应的合同中选择其一。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需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供方)
      供需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界定。
      1.“需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2.“供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4.“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第三章中规定的部分。
      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十四章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和各种文字说明),和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7.“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示和规定。
      8.“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五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9.“临时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 合同附件一规定的保证值后,需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0.“最终验收”是指需方对每一台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
      12.“电厂”是指_________电厂。
      13.“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直至最终验收证书签发相关的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服务。
      14.“现场”是指位于_________,由需方为建设电厂所选定的地方。
      15.“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_________备用部件,根据附近件二足够3年运行用。
      16.“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或设备进行的试运行。
      17.“机组”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个完整机组。
      18.“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9.“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供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它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20.“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
      21.“开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后,由需方通知供方使用本合同设备的工程项目已被正式列入(国家)开工计划的通知之日。
      第一章 合同标的
      本合同所定设备将用_________项目。
      第一条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_________。
      第二条 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第三条 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条 供方详细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二。
      第五条 供方供应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三。
      第六条 本合同包括为保证所供应的设备安全可靠、高效正常运行与维护所必须的专用工具与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其中也包括技术配合和现场技术服务)及技术资料(其中包括图纸、资料、说明书等等)
      第二章 供货范围
      第七条 合同供货范围详见附件二。
      第八条 本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服 务及技术指导,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一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第三章 合同价格
      第九条 供方按本合同供应的_________套合同设备总价格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价格为______元、第二套合同设备价格为_________元。
      该价格还包括供方所应纳的税、技术资料(含邮递费用)和技术配合、技术服务费、从制造厂到始发站/码头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第十条 按合同供货范围(分部套及技术服务费)的分项价格见附件六。
      第十一条 本价格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若因需方原因推迟交货期,其价格变动按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第四章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第十二条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第十三条 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或票汇。
      第十四条 合同价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供方在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预付款。
      (1)金额为合同总价款_________%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金额为合同总价款100%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合同开始日期起1个月内,且供方在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款_________%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作为预付款。若合同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超过2个月,则合同交货期开始顺延,顺延时间为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减去2个月;顺延时间每超过6个月,则合同价增加_________%,顺延时间不到六个月则合同价不变。(注:第十四条1和第十四条2付款之和为合同总价款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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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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