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买卖合同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当事人应当仔细 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 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咨询。
2.本合同所称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
3.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4.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后在空格部位填写。
5.本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的,应在空白行划斜线,以示删除,未删除的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6.在合同签订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所售房屋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等资料。
存量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本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
住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
住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座落于 市 区 路(街\\巷) 号 栋 单元 层 号的房屋出售给乙方,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 (《房地产交易市场准入证》证号为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属 结构,用途为 ,乙方已对该房屋状况作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
第二条 情况
该房屋的土地宗地号为 ,土地使用权初始取得方式为 [出让][划拨],《土地使用证》证号为 ,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自 至 止。
第三条 计价方式及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按 [套][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为:
(一)一次性付款:乙方应于 前将购房款人民币大写 元(¥ 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分期付款:乙方应于 预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 元(¥ 元)给甲方,并于 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 元(¥ 元)给甲方,余款于 结清。
(三)其他方式: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上述房屋的权属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如甲方提供虚假证件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已付款的 %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并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二)甲方不得对下列房屋进行交易:
(1)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未经同意,转让或者出租抵押房地产的;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如出售的房屋有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出售的房屋有设定抵押、出租等情况,甲方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已付款的 %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三)甲方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申请时,应按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
(四)如甲方房屋附属设施(包括煤气、水管、电线等)老化,存在安全隐患,甲方应在房屋交易前将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第六条 房屋交付使用时间
时 间 完成售房套数(套) 完成售房面积(平方米) 完成售房金额(元)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房屋附属设施及室内装饰等(详见附件二)一并交付。
第七条 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如甲方不能按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时,甲方应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 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支付购房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房屋产权转移登记
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不得超过90日)内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成交价格,办理登记手续;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不能在 日内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支付已付款 %的违约金及赔偿损失。
第十条 房屋交易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房屋交易应纳税费的规定,缴纳各自应当承担的税费。
在上述房屋 [权利转移][交付使用]前,未支付的、水、电、煤气、电讯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在 [权利转移][交付使用]后,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十一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
(三) .
第十二条 房屋平面图、房屋四至范围、房屋附属设施状况、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情况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p#副标题#e#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时送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 份。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
(二)
(三)
(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及房屋四至范围
附件二:房屋附属设施状况及室内装饰情况
(1)附属设施
(2)室内装饰
(3)其他设备
附件三:租赁、抵押和其他所有权被限制等相关情况
房屋共有人意见:同意出售上述房屋
(签章):
(签章):
租赁情况:
抵押情况:
其他所有权被限制情况:
附件四: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情况
除下列应由甲、乙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外,在 [权利转移] [交付使用]前未支付、未结算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在 [权利转移][交付使用]后,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2)由乙方承担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