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国籍: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买方: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国籍: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经过友好协商,自愿制定本房产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一、卖方有房产   个单元,坐落在    市   第   座   楼   单元,合计面积    平方米。现自愿将该房产卖给买方。售价为  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原楼价为  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二、买方对上述房屋已核实,并审阅了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同意交付上述房产价款。买卖双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本合同一经签署,买方当即将房产全部价款交给卖方,卖方在收到该房产价款后,即将上述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交给买方。


  四、双方买卖成交后,即携带房产权证书到   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产所有权即归买方所有。


  五、卖方所卖房产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续不清时,概由卖方负责,与买方无关。


  六、买方交付房产价款后,而卖方不能交房时,则卖方应即退回房产价款,并负责赔偿买方损失。


  七、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经  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钢笔填写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  页,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卖方:          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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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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