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材买卖合同(卫浴洁具类)(BF--2004--0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提示:请仔细确认您所选择的建材,并认真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请您向卖方索取有关建材安装使用注意事项的书面资料,如有不明之处,务请当面问清。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应尽可能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购建材基本情况单位:___元/___

建材名称

产地

品牌

规格型号

颜色

材质

数量

单价

总价

是否由卖方安装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合计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

  第二条 质量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交货:交货方式:(卖方送货/买方取货);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安装:安装方式:(卖方安装/买方自装);选择卖方安装的,安装标准为□《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装费用由承担,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五条 验收:对于卫浴洁具的数量、规格、颜色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买方应在卖方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选择卖方安装的,双方应在安装完毕后日内共同验收安装工程质量,经验收未达到约定安装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返工。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 / 预付款)________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交货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

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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