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协议书
(以下简称甲方)xxxx(以下简称乙方),因抵押借款事,双方议定条款如下:
一、 乙方将坐落x x面积x x平方米工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即xx x号平房一栋,设定抵押权与甲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x x万元。
二、 利息按月x分计算,于每月一日支付。
三、 本借款期限二年,即自x x x x年7月1日起,至x x x x年6月30日止,期满应一次还清。但如果乙方不按第二款规定按时付息累积达两期的,甲方于期限届满前,可请求返还借款。
四、 本契约签订之日,乙方应将有关的所有权书及其他有关文件交付甲方收执,并协同办理。
五、 抵押期限内抵押物应付的一切税捐,应由乙方依法按期缴纳。
六、 本契约自订立时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身份证统一号码:
x x x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