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号文批准的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外汇贷款___________万美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外汇贷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外汇贷款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在_______个月之内分期还清全部贷款本息。 第四条借款:外汇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按一个月浮动。乙方每三个月计收一次利息,计息日为每季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第一次提款日到第一次计息日不足一浮动期限的也要浮动利率,此后利率浮动日即为某一计息日。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利。 第五条借款支用:甲方根据用款计划支用贷款,对到期未支用部分,乙方直接将贷款从甲方的贷款户转到存款户。 第六条借款偿还: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若以其他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按还款日的外汇买卖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还款计划如下:
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还款,共分_______次还清。 第七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作为甲方的,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归还本金、利息和费用的责任。 第八条
1.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提前支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_______%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须向甲方支付________%的。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的基础上加收____%的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三十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 第九条其他约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份额;
(4)甲方的违反或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条件。
2.甲方在还清贷款前,经营中的资金往来,除乙方同意者外,均须通过在乙方开立的账户办理,不得擅自将资金转移到其他银行或者金融机构。
3.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4.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5.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不可撤销担保书、工贸合同(或协议)、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份,经借贷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附件一 年年年年一季度1月日 2月日 3月日 合计 二季度4月日 5月日 6月日 合计 三季度7月日 8月日 9月日 合计 四季度10月日 11月日 12月日 合计 合计 附件二外汇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 借款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
号:_________________
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年年年年年一季度月日 本金 利息 合计 一季度月日 本金 利息 合计 一季度月日 本金 利息 合计 一季度月日 本金 利息 合计 总计 还汇来源 1.出口产品创汇 2.企业留成外汇 3.主管部门留成外汇 4.地方留成外汇 5.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