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作品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书


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修正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的第三条第五款规定,摄影作品属本法保护范围。其保护期限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为此,特签定该合同书。

经双方协商同意:
??一.作品《????????????》同意由使用方在??? 范围内使用???次,

????其转让费为人民币??万??仟? 佰? 拾? 元。

??二.作品《??????????? 》同意由使用方买断使用权(保留作品),

????其买断费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

约违责任:?

??1.使用方超次数使用该作品每次应加倍支付著作权所有者报酬。
??2.著作权所有者卖断作品使用权后,不得再次出售该作品的使用权,违者必须支付对方加倍的。?
??以上协议经双方签订后即可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具同等效力。

作品样照或底片:????????????????????????????拍摄日期??年?月?日

??著作权所有者(签章):????????

??使用者(签章):???????????

??编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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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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