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契约范本


  发行契约范本

  x x编译馆(甲方)兹以" x x x"共x册。委托x x书局(乙方)发行,双方议定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将上列各书独家发行,自订约之日起,为期五年,在发行期内,乙方不得转包或分让与他人发行。

  第二条 乙方为取得上列各书的委托,应付给甲方发行酬金,以每千字人民币x x元计算,全书共x册。字数照满页计,合计x x字,总计人民币x x元,于订约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 甲方于本契约签订时,应即全部将书稿点交乙方。

  第四条 甲方上列书稿的内容无侵犯他人以及违反现行法规和情事。

  第五条 上列书稿,乙方应于接受书稿之日起,在六个月内全部发行,逾期甲方可另委请其他书商印行,并将乙方已交的发行酬金全部没收于年度终了时缴归国库,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第六条 本书封面应加"主编者:x x 编译馆"字样,页上应载明"著(译)权所有人x x编译馆"及著(译)者的姓名,如系大学用书封面及脊顶须印"x编大学用书"的字样。

  第七条 上列之书在排印期中,乙方应照甲方所定规格(包括版式、用纸、字体等)排印。乙方并应负责初校及二校,且应将三校及精校排样,连同封面、封底及骑缝页送交甲方校正签字后,始行上机印刷。

  第八条 上列之书的单页售价,如以24开本计算,不得超过人民币x元。其他开本的售价,按比例计算。

  第九条 上列之书出版后,如有读者对于内容提出疑问,由甲方负责答复。

  第十条 上列之书出版后,乙方应赠送甲方样书20册,以备考查,甲方应向乙方以定价七折购买每种100本,分赠国内外有关单位参考。

  第十一条 上列之书在委托发行期间,甲方认为有修正的必要时,可予以修正,乙方不得拒绝,修订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则须赠送甲方修订样版书20册备用。

  第十二条 本契约期满,经双方同意可续订新约,如有一方不愿续约,应于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 本契约各条,双方均应遵守,如有一方违约,他方不得宣布本契约终止,违约的一方应负对方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本契约一式三份,经双方签章后各执一份为凭,另一份由甲方转送主管理体制部门报备。

  订约人

  甲方:x x编译馆

  代表人:x x x

  乙方:x x x书局

  代表人:x x x

  地址:

  x x x x年x月x日

联系人

吴永红律师

我们的团队

查看团队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