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转让合同(八)

副标题#e#

      鉴于转让方(姓名或名称注:必须与所转让的的法律文件相一致)拥有(专利名称注:必须与律文件相一致)专利,其专利号(九位)公开号(yk位包括最后一位字母),公告号(八位,包括最后一位字母),申请日____,授权日____,公开日____,专利权的有效期为____。
      鉴于受让方(姓名或名称)对上述专利的了解,希望获得该专利权。
      鉴于转让方同意将其拥有的给受让方。
      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资料
      1.向中国递交的全部(附件1),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及摘要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以及著录事项变更、权利丧失后恢复权利的审批决定,代理委托书等,(若申请的是PCT,还要包括所有PCT申请文件)。
      2.局发给转让方的所有文件(附件2),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专利证书及副本等。
      3.转让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合同书,包括合同书附件(即与实施该专利有关的技术,工艺等文件)。
      4.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权有效的证明文件。指最近一次缴费凭证(或专利局的专利登记簿),在专利权撤销或无效请求中,中国专利局或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等。
      5.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

      第二条  交付资料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付资料的时间
      后,转让方收到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的转让费后____日内,转让方向受让主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资料,或者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资料,如果是部分资料,待受让方将转让费交付给转让方后____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其余的资料。
      2.交付资料的方式和地点
      转让方将上述全部资料以面交、挂号邮寄或空运等方式递交给受让方,并将资料清单以面交、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递交给受让方,将空运单以面交、邮寄方式递交给受让方。
      全部资料的交付地点为受让方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第三条  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及处置办法
      在本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实施该专利,本合同可约定,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转让方可继续实施或停止实施该专利。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转让方应停止实施该专利。
      在本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许可他人实施的许可合同,其权利义务关系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转移给受让方。

      第四条  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涉及的费为(¥、$____元),采用一次付清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或在专利局公告后___日内,受让方将转让费全部汇至转让方的账号,或以现金方式汇至或(面交给)转让方。
      2.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权的转让费为(¥、$_________元),采用方式支付,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或在专利局公告后____日内,受让方即将转让费的____%(¥、  $____元)汇至转让方的账号;待转让方交付全部资料后____日内,受让方将其余转让费汇至(或面交)转让方;或采用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支付(¥、$____元),____个月内支付(¥、$____元),____个月内支付(¥、$____元),最后在____个月内付清其余转让费的方式。
      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或托收、现金兑付等),现金兑付地点一般为合同签约地。

      第五条  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的处理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在本后,转让方的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如无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且转让方无恶意给受让方造成损失,则转让方不向受让方返还转让费,受让方也不返还全部资料。
      如果本合同的签订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或转让方有意给受让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应返还转让费。
      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请求撤销专利权,或请求对该专利权宣告无效或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对)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在本合同成立后,由受让方负责答辩,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请求或诉讼费用。

      第六条  过渡期条款
      1.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专利局登记公告之日,转让方应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在这一期间,所要缴纳的年费、费(对1992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由转让方支付。
      2.本合同在专利局登记公告后,受让方负责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如办理专利的年费、续展费、行政撤销和无效请求的答辩及无效诉讼的应诉等事宜。
      (也可以约定,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维持该专利权有效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支付。)
      3.在过渡期内,因不可抗力,致使转让方或受让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七条  税费
      1.对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为中国公民或的,本合同所涉及的转让费需纳的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由转让方纳税。
      2.对转让方是境外居民或单位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法》由转让方向中国税务机关纳税。
      3.对转让方是中国的公民或法人,而受让方是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则按对方国家或地区税法纳税。

      第八条  违约及索赔
      对转让方:
      1.转让方拒不交付合同规定的全部资料,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的,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返还转让费,并支付   __________。
      2.转让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受让方交付资料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包括向专利局做著录事项变更,每逾期一周,支付违约金    _____________,逾期两个月,受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返还转让费。
      3.根据第六条,违约的,转让方应支付违约金____。
      对受让方:
      1.受让方拒付转让费,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资料,并要求赔偿其损失或支付违约金____。
      2.受让方逾期支付转让费,每逾期________ (时间)支付违约金____;逾期两个月,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   __________。
      3.根据第六条违约的,受让方应支付违约金____。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p#副标题#e#

      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按本,友好协商,自行解决。
      2.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争议的,提请受让方所在地或合同签约地专利管理机关调处,对调处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3.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和解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和解的,请求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注:2.3.4只能选其一。
     
      第十条  其他
      前九条未包括,但需要特殊约定的内容,包括出现不可预见的技术问题如何约定;出现不可预见的法律问题如何约定等。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的双方签字后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自专利局对双方所做的《著录事项变更》进行登记并予以公告之日起,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部门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部门:(签章) 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

吴永红律师

我们的团队

查看团队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