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虽假合同有效 法院:支付货款及利息

  加盖虚假印章恶意代理,利益驱动结果反被利益所误。上海九合进出口有限公司在一起交易中不但亏了本,还输了官司,日前被徐汇法院的判决应支付张家港市佳峰制衣有限公司货款及利息损失26万余元。

  2004年1月15日,第三人陈某自称是受九合公司委托,与佳峰公司签订了一份34万余元的服装购销合同。之后佳峰公司按约履行了供货义务,并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及相应的税收缴款书。九合公司在支付了8万元货款后,余款久拖不还,被佳峰公司告上法庭。

  庭审中九合公司申辩,陈某并不是他们公司的员工,该笔业务是其个人行为,向佳峰公司出具的还款计划书也是陈某的个人承诺。那份与佳峰公司所签订合同中,九合公司的英文名称拼写有误,特别是加盖的印章也是假的。因此合同无效,九合公司没有还款义务。

  现查明,陈某目前潜逃在外,已被警方以涉嫌合同诈骗立案侦察。法院认为,由于九合公司曾将办公室出借给陈某使用;合同履行过程中,九合公司的种种交易行为足以使佳峰公司相信,该合同是陈某代表九合公司订立的。本案双方的买卖关系成立。据此判决,九合公司应支付拖欠的货款,陈某则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侯荣康 严雯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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