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国内首份区域性工资专项合同诞生


  昨天,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区内2000多家企业签订了《专项集体合同》(下简称《合同》),确保区内10万名一线员工底薪为1300元,工资必须按5%~10%的幅度逐年递涨。这也意味着国内首份区域性工资专项合同在武汉诞生。

  《合同》是在武汉开发区劳动人事局鉴定下,由武汉开发区企业家协会与武汉开发区工会联合会签订,有效期1年。

  市总工会介绍,武汉开发区内用人单位2012年为1300元/月,同时企业要根据自身经济效益,让员工工资随企业经济效益提高而逐年涨薪。具体为: 用人单位2012年度工资1300~1500元的增长不低于10%;1500~2000元的增长不低于9%;2000~2500元的增长不低于7%;2500元以上的增长不低于5%。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要提供工资清单。

  除了收入保障,对也有了更高标准。职工下岗、待岗期间,用人单位为其发放的生活费标准按照法律、法规执行。用人单位必须安排职工享受。用人单位必须按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费。

  企业代表之一的猫人制衣公司表示,通过签订《合同》,来保障员工的收入和福利,这是企业留住人才的关键因素,这也是未来企业劳资合同发展的方向。

  2011年4月19日,武汉市签订了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这也是中国迄今最大规模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联系人

吴永红律师

我们的团队

查看团队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