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投诉房地产交易合同纠纷居第二


  记者从市消费者委员会获悉,2011年全年共受理2031宗,调解成功1969宗,为消费者挽回损失约1765.6万元。

  这些投诉中,涉及质量问题929宗,占投诉总量的45.74%。包括家用电子电器、通讯产品、百货类产品的质量问题的投诉居榜首。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包括:产品质量差、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售后服务不到位、经营者与厂家互相推诿责任、经营者在发票和维修单据上做手脚。投诉的主要内容有:手机、洗衣机、电冰箱、电视、空调、电子产品等。目前,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仍比较差,大多数是投诉、咨询后才知道产品“三包”规定,商家往往利用消费者这一薄弱环节,欺骗、回避“三包”责任,致使消费者遭受损失。

  和中介买卖等方面的居第二位,由于房地产和二手房中介消费涉及的法律知识较多较专业,而多数消费者缺乏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在实际交易的操作过程中签订下对自己不利的合同,造成损害难以追讨,有时甚至弄得自己成为事实违约一方要承担。房地产方面的主要问题有、暗箱操作、乱收费、订立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格式合同,做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规定,规避法规,加重消费者的责任等。

  珠海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速递、邮购和网上购物消费陷阱多,商品及服务质量难以。目前的速递公司鱼龙混杂,有些消费者又贪图便宜或方便,一旦出了问题,就很难维权。通过邮购的方式购买商品,在购买前只是在商家派发的宣传单、刊登的广告上看过商品介绍,并没有真正接触过,对商品的质量、标示规范、性能描述、价格及商家的真实性、承诺等方面都难以得到全面了解和保障。互联网消费的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健全,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低,轻信网上刊登的广告和信息,一旦发生纠纷存在证据难收集,跨区域消费增加了维权成本和维权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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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公布消费维权十大案例

  记者陈巧艳报道记者近日从珠海市消委会获悉,经过系统筛选,目前消委会公布了2011年珠海市十大消费维权案例,并提醒消费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次入选案例有违约赔偿案、装修纠纷案,也有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费维权案例。

  金湾设31个消费维权投诉站

  记者陈巧艳通讯员梁安霞高亮报道记者近日从消委会2012年工作会议上获悉,金湾区已经设立了31个消费者维权投诉工作站。过去一年,区消委会为消费者挽回损失34.6万元。

  据介绍,根据城乡接合部消费环境复杂、消费场所分散等实际,金湾区近年来加大力度推进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去年,在原有农村消费维权投诉站的基础上,金湾区在大型市场、超市也设立了消费维权投诉站或消费现场增设投诉处理点,不仅方便了消费者的投诉,也保证了投诉得到及时处理。目前全区的消费者维权投诉工作站已经达到31个,不仅配备了传真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还配备了应用消费投诉信息软件,所有消费投诉信息及时录入、处理、归档、统计、上报。

  2011年,金湾区消委会共受理投诉、申诉、举报案件125宗,已全部办结,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6万元。

  据悉,今年,金湾区消委会将建立处理消费申诉举报接访工作机制,在区消委会、各分会设立对外消费投诉处理和信访接待室;并对群体性消费投诉实行跟踪制和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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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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