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民戴先生向本报投诉称,他年前通过南昌易佰家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佰家公司”)购买了一套,购买时,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约定,若由于银行政策原因不能,可协商解除协议,互不追究违约责任。但现在因贷款无法办理,双方已经协商,可中介方易佰家公司却不肯退回代管的2万元,并要求其在易佰家公司购买其他二手房。
投诉:解除合同中介仍扣定金
戴先生说,去年年底,他看到了易佰家公司在报纸上刊登的二手房信息,并且看中了其中一套位于井冈山大道新巷6号的二手房。他向对方表达了购买意向后,很快达成了一致意见。去年12月7日,他与该房户主在象路的易佰家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并预付了2万元定金,定金由中介公司代管。
“当时由于担心贷款办不下来,还特别在补充条款中约定了,若因原因无法成交,可解除合同,互不追究违约责任。”戴先生说,由于银行政策问题,他无法申请银行贷款。于是,今年2月他与该房房主协商解除了合同,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定金却没有如愿退还。
“2月15日,易佰家公司的经办人还出具了书,保证半个月内解除合同拿回2万元定金。但后来他们却不肯退给我定金,要我购买其他的二手房。”戴先生说,无奈之下,他也另找了其他房源看看,但前后看中的两套房都没能成交,因此,他再次要求易佰家公司将定金退还给他,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回应:将按合同办事
23日上午,记者陪同戴先生来到位于象山南路的易佰家公司,希望交易中心的负责人出面协调此事。该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负责人熊经理不在公司,并表示已经电话联系他,很快就会赶来,于是,记者与戴先生继续等待熊经理。
20分钟后,熊经理依然没有露面。该公司另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出面表示,他了解戴先生的这起购房纠纷,公司与戴先生的纠纷,他们将按合同办事。若戴先生不满意,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当记者询问该工作人员是否了解合同上对于定金一事是如何约定的,对方却表示不清楚,随后便不再回答任何问题,但仍建议戴先生通过诉讼途径维权。
律师:应按合同约定退回定金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策源律师事务所的徐卫华律师。
徐律师指出,既然合同有约定,由于银行政策原因无法贷款的话,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双方均不存在违约行为,不负违约责任,作为居间方的南昌易佰家公司应当退回定金。徐律师表示,针对此事戴先生可以与中介公司进行协商,若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法律应当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