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开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开始售房,见房价涨了,房屋建成后房开商却变了卦,以售房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为由,要求业主退房。3月16日,经当地工商部门查明,该房开公司因,被处以罚款10000元的。
去年12月中旬,盘县红果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接到艾某等20人,称红果某开发有限公司在2010年12月期间开始销售商品房。房屋建成后,房开商以当时未取得《》,强行要求艾某等退掉已签了购房协议并交了订金的商品房,艾某等人请随即向工商部门投诉。
工商执员随后展开调查,发现该房开公司一直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却隐瞒了事实,在施工初期租用了工地附近的一个门面挂上“售房咨询部”并对外售房。173户购房客户预定了房屋,房开公司与167户客户签定了《购房协议》,共收取购房订金183万元。
3月16日,红果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依法对该房开公司利用合同实施欺诈案下达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00元。
日前,该房开公司接受了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并缴纳了罚款。在工商部门的进一步调解下,该房开公司正在与购房方协商处理购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