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闻晚报》报道,一个只有初中学历、年近六旬的女人,虚构了一个房地产项目,在路边刻章小店里“做齐”了房地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样的骗局竟让不少人泥足深陷。此人以收取工程金为由,利用一些建设单位急于做工程的心理,骗取单位和个人共达600多万元。日前,此案犯罪嫌疑人已被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提起公诉。
受骗者多为房地产领域内的业内人士,为何无人识破其中的端倪?“设局者”究竟如何做到“瞒天过海”而迟迟无人看穿?记者深入采访了此案。下面,就是一个“女强人”苦心设局骗取巨额财产的故事。
“女老板”经历复杂有前科
金惠(化名),女,1953年生,上海本地人。
金惠文化程度并不高,读书至初中即止。但停止继续求学的金惠并没有闲着,反而节省出了时间,早早就开始“闯荡江湖”,年纪轻轻就走南闯北,涉足各种领域。在她18岁那年,她就去一家工厂担任操作工,工作5年后又来到苏州一家公司担任供销员。这些丰富的生活经历让金惠工作和交往能力提高很快,在她26岁那年,她回到了上海,并凭借自己的工作能力当上了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总经理。
在这个工作岗位上,金惠一干就是16年,在房地产领域“摸爬滚打”的这些年头成为了金惠的宝贵财富,也为她之后的境遇早早埋下了伏笔。金惠不仅事业有成,家庭也很幸福,她的儿子如今在境外一家投资公司任职。然而这样的安稳日子却因为金惠的欲求不满而画上了休止符:1995年,金惠因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被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18年。
2006年6月,金惠获得,考验期至2011年2月份。如果在这段时间里遵纪守法,金惠完全有可能迎来她人生和事业的“第二春”。然而,她却没有选择这条康庄大道,反而铤而走险,酝酿了一个骗局,并且在刚刚获得假释的时候就开始步步为营、准备实现自己想象中的“宏图大业”。
注册房产公司借钱债台高筑
刚刚获得假释还不到1个月,金惠就在上海某镇成立了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公司以其丈夫和儿子的名义注册,注册资金160万,后增资到800万,是金惠的丈夫,然而其实她丈夫并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的所有具体事务都是金惠在负责,她就是公司的“幕后老板”。据金惠自己事后供述,这家公司自从成立的那一天起就没有真正做过生意,没有开发、经营过一处房产。事实上,公司只是金惠行骗的道具而已。金惠用公司做工程的名义,在外筹借了很多资金。随着这个窟窿越捅越大,无论金惠怎么“拆东墙补西墙”也无法填满漏洞,并且债主们也看出了异样,纷纷上门讨债,这让金惠在资金问题上捉襟见肘,非常被动。
雪上加霜的是,金惠的丈夫隐隐感觉到了事情背后的隐患,觉得总有一天要出事,就和金惠提出了离婚,并把自己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变更掉了。尽管出了如此变故,但已高筑债台的金惠此时已是“赶鸭子上架”,身不由己,只能硬着头皮把“公司业务”继续下去。在丈夫退出后,她找了公司的两名普通员工来做股东,但这两人都只是挂名而已,公司实际上依然是金惠一个人在操作,“苦苦支撑”着。
物色到“总经理”还债有望
金惠的“救命稻草”终于出现了。2010年10月,通过朋友的介绍,金惠认识了自由职业者、有过房地产领域相关经验、在业内人脉颇为广泛的李腾(化名),并得知李腾的朋友正在寻找房地产投资项目。这个消息对于整天被债主逼得寝食难安的金惠来说无疑是“冬天里的一把火”。从此,她隔三差五就和李腾套近乎,言语间不时流露出对李腾才能的赏识之意。
得知李腾朋友想做项目,金惠拿出了相关“土地权证”、“建设用地许可证”、“5亿元的承诺书”等资料。李腾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有这些资料的工程应该不会有假。然而,金惠却提出如要承接项目就必须先交付2000万的准备金,而李腾的朋友无力支付这笔资金,这个工程也就作罢了。
此事后,金惠更是和李腾频繁联系,并时常表示“公司项目太多,自己一个人忙不过来”,希望聘请李腾来帮她一起干。李腾考虑后答应了金惠的要求,担任了金惠的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月薪开到了2万美金。
而事实上,此时金惠的房地产公司仅有6个人。除了她本人和李腾,还有一个总经理助理、一个财务、一个副总和一个驾驶员。办公场所也只是租了两间房间。就凭着这样的“班底”,金惠在事业上的野心开始真正膨胀,同时为了偿还自己已有的巨额债务,她决定“玩一票大的”。
路边刻章小店里炮制房产“三证”
初次和李腾朋友打交道失败的经历并没有让金惠退缩,反而让她“卯上”了李腾以及对方的人脉资源。为了能够成功骗得钱财,金惠虚构了位于浦东一地块的一个23万平方米的房地产工程项目,谎称自己已经和相关建筑单位签订了分包合同,让李腾找一些有实力的施工单位来洽谈。
为了让李腾深信不疑,她出示了该项目的土地权证、分包合同、房地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称已经预先给相关建筑单位缴纳了500万保证金,只要李腾能找到施工队给出这笔保证金到公司,确保公司资金链的流转,她就可以和对方签订合同。
据李腾称,在听了金惠的介绍、看了金惠出示的分包合同等相关资料后,他觉得这个项目“应该不会有问题”,就找来了自己的朋友沈平(化名)来承接该项目。洽谈项目相关事项时,金、李、沈以及沈妻都在场。而出于对李腾的信任,同时又看到李腾在金惠的公司担任总经理,沈平对项目没有丝毫起疑,洽谈过程非常顺利。
如果李腾和沈平知道真实情况的话,他俩恐怕都要大跌眼镜:事实上,金惠并没有拿到这个所谓23万平方米房地产项目的分包合同,相关的房地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都是金惠在2010年12月在人民广场附近的一家刻章小店里让店方做的,内容均由她来提供。而完成所有这些承包房地产项目所需的证明,金惠只花了4000元钱。
骗得“保证金”后偿还借款
就在当面洽谈后三天,李腾致电沈平,询问其是否想要承接该项目,沈平给出了肯定回答。于是,李腾要求沈平先支付50万意向金,确保项目到手,之后在签订分包协议,沈平照办了。之后,由李腾牵头,沈平和金惠双方签订了一份“工程合作协议书”,同时金惠提出让沈平支付5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沈平同意。之后,沈平于2011年1月份多次向金惠、李腾的个人账户转账达286万元,但工程却迟迟没有交到自己手中,甚至到后期金惠对沈平避而不见,沈平这才意识到事情不对劲。
金惠对沈平的避而不见是有原因的:除了沈平一个“冤大头”,她还找了另外两家公司进行行骗。用几乎相同的手法,她还骗取了另外两家公司钱款分别达180万元、160万元。
拿到这些钱款后,金惠并没有太多的心思去享受“胜利果实”,她先要把自己原先的旧债还清。到案后金惠自己供述,她之所以骗工程款是因为在外面欠债太多,实在被债主逼得没有办法。除了公司办公场所租金、人员出差费用等日常开销,她骗到的钱基本都用于了偿还债务。
漏洞扩大终于东窗事发
2011年3月,李腾在公司正好遇到一家建设公司的员工送来一份房地产项目合同。当时金惠不在公司,李腾看了这份合同,当即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这不就是公司已经和沈平签了约的那个项目吗?已经收了沈平的保证金,又怎么会和其他公司另签合同?李腾询问了金惠,得到的答复是:“沈平这边还有100多万资金没有到位,而公司急需钱款,所以才找到其他公司,收了160万保证金。”
此时李腾对金惠的说法已经不再相信,他专门跑去市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单位查询,这一查让他不寒而栗:该项目的“三证”均系伪造,合同也都是假的。
此后,沈平和其他被害单位分别于2011年3月、4月报案至公安机关,警方审查后开始立案侦查,最终将正在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金惠抓获归案。据警方认定,金惠共骗取人民币676万元。
按照刑法有关条文规定,被告人金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用虚构工程项目的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应当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被告人金惠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数罪并罚。目前,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金惠涉嫌合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