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购房合同房子突升值 想过户再交10万


  【摘要】据广播电视台电视生活频道《生活帮》报道,邹平的张先生前段时间买了套,可是钱也交了,房子也住进去了,却没法过户。人家原主人说了,想过户,行,再拿10万!

  张先生:“10年7月份,我就看到一个广告,他说卖房子,我打电话过去,他说行啊,咱们见面谈谈。”

  张先生看到这套房子以后,觉得很合适,价格也划算,就准备买下来。可是正当他要买的时候,原房主说了,这房子啊,暂时没法过户,房子随时可以住,但是没有土地证,什么时候土地证下来了,再过户。

  考虑到房子不能过户,以后怕有麻烦,张先生一家本来不打算要了。但是觉得房子的价格非常的便宜,最终张先生还是决定要这套房子。随后张先生一家和原来的房主王先生一家签订了,房款也一次性的交清了。没想到,刚刚买完房子一个多月,这套房子的土地证办下来了。张先生随即找到王先生一家要求过户,没想到两人一见面,就让张先生吃了一惊。

  张先生:“去了以后,也没说土地证的事,说我买了车挺紧张,你赞助我10万块钱。”

  张先生当时就纳闷了,怎么房子过户还和你买车扯上关系了?再一打听才知道,原来王先生准备多要一些钱,然后才给张先生过户。

  当时张先生就糊涂了,当初签订的合同上明确写着,所售房屋总金额为138000元人民币,并且当时把钱给王先生后,双方还签了一张收条作为证据,怎么过户还要再交10万块钱呢?经过商量,张先生终于知道了原因,觉着卖便宜了,房屋价格又涨了,想反悔。

  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上明确写着,“未办理过户手续前,因房屋市场价格变动,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张先生怎么也不明白合同上明明约定了,为何对方还要变卦。随后,记者和张先生一起见到了房子原来的主人王先生。

  房子突然升值 你得给我补偿

  王先生:“我对象一直认为,他买的房子,他占了大便宜了。房价升值空间挺大,你适当的补偿补偿。”

  王先生说到这儿,连记者都开始纳闷了,你们签的合同上不是说的明明白白的吗,“因房屋市场价格变动,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人家王先生说了,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这套房子还没有土地证,现在土地证办下来了,这房子可就值钱多了,房子增值很大。

  王先生对记者说,张先生也多次和他们家商讨,也找过一些部门进行调解,他们家一直在让步。最初准备让张先生多交10万,经过一些方面的调解,价格也是一直在下降。

  王先生:“他光说调解调解,没有调解的诚意,一开始说6万,后来咱表示表示诚意5万。签合同的时候,谁都不知道这土地证到底能不能下来,所以卖的价格太低了。没想到能下来,我在这住了11年都没下来。”

  王先生表示,土地证和上的名字都是他的妻子的,要想具体商讨这件事情,还得找他的妻子去谈。记者又和张先生一起,来到了王先生的家里见到了他的妻子。

  妻子王女士说,没有土地证的时候这套房子是小房,价格当然很低,现在有土地证了,价格自然也就上去了。而且,王女士始终认为,张先生买了这套房子是占了大便宜,她理应要一些赔偿。

  王女士:“一个月的功夫,小产权转,人家有卖的 27、28万,我卖了不到14万,我要5万还多吗,他赚一大部分我要一点儿小补偿还多吗。”

  双方始终没有办法达成一致,张先生说他们当初已经签订了合同,现在对方又要赔偿,自己实在接受不了。但是住的房子一直是在别人名下,他也很不踏实。

  张先生说:“现在我都不愿在这住了,住在单位宿舍,一脚踏进门里来,心里就烦的慌。”

  随后,记者就这件事情咨询了相关的律师。

  律师说:“如果卖方以协助办理为由,索要钱财的话,在法律上来说是得不到支持的。”

  说实话,刚卖了房子,一下涨了这么多,心里谁都会不得劲,可是谁叫咱签了合同呢,白纸黑字的,还是在律师事务所签的,咱还是得按照合同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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