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1套经适房将配售 未签合同可相互换房


  从市住建局获悉,新一批1801套经济适用住房配售活动,3月16日上午9时将在海甸岛怡心路9号海口市房屋交易登记中心一楼大厅举行。当天,已取得区住房保障中心核发《海口市准购通知书》并已申报购房意向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可参与摇取选房序号。

  据了解,3月19日起开始摇号选房,顺序为:福秀小区、凤翔花园、南江花园、水滨花园。其中福秀小区房源110套、南江花园862套、水滨花园44套(一房一厅)、凤翔花园785套。每日摇号开始时间为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双休日不休息照常进行;按照序号顺序,每日摇出100个房号,上午、下午各50套。购房人可以当场签订、交款并办理银行手续,也可以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购房手续。逾期不签订购房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的住房及购房人,按照海口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领取确认书后至未签订购房合同前,允许购房人之间相互调换住房,经协商一致达成调换意见的双方购房人共同向市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变更备案登记,重新领取购房确认书。

  住建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因伤、病、残或年老体弱确实不能到达摇号现场参加摇号选房的购房人员,可以要求提供上门服务,由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上门,当面办理委托代理手续。不能到场的购房人可以当着工作人员的面,书面委托一名亲友代理参加摇号选房,并承诺对代理人摇号选中的结果予以认可。工作人员作为公证人在委托书上签字。代理人携带准购通知书、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可以到摇号现场代理摇号选房。因其他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到场的购房人员,须提供公证委托,被委托代理人携带公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可以到现场代理摇号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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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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