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纯获利益合同有效


  编辑同志:我叫洋洋,今年14岁,父母离异,我跟母亲生活。母亲没工作,家庭经济很困难,我现在在读初中,很想有一台电脑。远房的亲戚知道后,就送给我一台电脑,谁知妈妈坚决要我退回去,说未经她的同意我不得接受别人的东西。请问我接受这台电脑必须经过妈妈的同意吗?

  洋洋读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要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但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并非所有的都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我国《合同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纯获利益”一般是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某合同中只享有权利或者利益,不承担任何义务,如未成年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对于这些纯获利益的合同,他人不得以行为人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该合同无效。你今年14岁,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获赠电脑是纯获利益。所以,不需经过你妈妈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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