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合同监管职能


  近年来,省工商局围绕实施兴农保增收工程,深入研究经济合同工作切入点,倾力服务农村经济发展,收到成效。

  据悉,吉林省工商局在农村工商所推行了“一所五书”工作法,设立了338个合同咨询服务指导站,通过开展合同工作,目前已帮助农村、150亿元。

  “吉林省是农业大省,农村经济在全省经济发展中举足轻重。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进程中,涉农合同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多。”吉林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对此,该局立足职能,建立了与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合同管理工作机制,实施兴农保增收工程,因地制宜开展合同帮农工作。

  吉林省工商局的做法之一是全面推行“一所五书”工作模式。“五书”是指农业订单签订指导书、登记办理书、解决合同争议调解书、守信单位考核推荐书、合同违法案件查处决定书。该局以“五书”为主要内容,规范指导基层工商分局(所)合同帮农工作。在此基础上,有的工商所还建立了涉农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制度、涉农合同签约履约备案制度、调解涉农合同争议制度等,加强对涉农合同的检查,明确企业和农户双方的权利、义务。“我们还成立了服务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近两年提供法律援助、合同咨询、签约指导、政策帮扶等服务2000余次,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工商局负责人介绍说。

  合同咨询服务指导站已成为吉林省工商系统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品牌。目前,吉林省县级工商局均成立了合同帮农领导小组,338个涉农工商分局(所)全都建立了合同咨询服务指导站,多数指导站还请乡镇政府的有关负责人担任站长。与此同时,吉林省工商局在全省村(屯)或较大的涉农企业设立联系点 2000多个,实行合同帮农工商联络员制度,进而形成覆盖全省的合同帮农网络,使农业生产经营者的需求得到及时反馈,诉求得到及时处理。据统计,2010 年,全省工商系统指导签订涉农合同19.6万份,签约农户达21.2万户,比2009年分别增长63%和49%。

  在契约经济下,引领农村经济繁荣发展、农民增收致富,深入研究探索土地托管新模式是一条重要途径。为此,吉林省工商局还出台了10种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对农村流转交易市场加强监管。同时,该局对7大类33种涉农合同示范文本进行集中清理,杜绝“霸王合同”,确保了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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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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