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预付消费合同文本出台


  据报道,昨日,由市工商局、上海美发美容行业协会、上海沐浴行业协会联合制定的,上海首个美发美容、沐浴行业预付费消费卡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发布。这是本市首次就消费卡买卖行为制定合同示范文本。合同首次明确消费卡过期可延期、遗失可挂失等一系列规范性内容以保护消费者利益。

  记者昨天从市消保委获悉,2010年,上海全市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92674件,较2009年的89720件上升了3.29%,其中,美发美容、沐浴行业预付卡等预付性消费投诉3797件,占同期消费者投诉总量的..1%。消费者投诉集中在四“难”,一是店方变故履约难;二是质量承诺兑现难;三是终止消费退款难;四是企业停业“蒸发”追偿难。

  为此,昨日正式发布的预付费消费卡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里,合同条款充分兼顾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体现了合同的公平原则。

  据悉,首批23家企业承诺“先合同后消费”与上海美发美容和沐浴行业协会签订了《上海美发美容、沐浴行业预付费消费卡买卖自律承诺书》。今后,消费者在向本市美发美容、沐浴企业购买预付卡时,可以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事先约定买卖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以减少消费争议,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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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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