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带2M缩水1M 用户起诉双倍索赔


  明明办理的是2M的宽带上网服务,可是在使用了快1年后才发现,带宽从2M缩水成了1M,电信公司根本没有办理宽带升级业务。江西消费者李先生一怒之下,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方双倍返还宽带资费共计1400元,在当地报刊上登报道歉等。近日,双方达成了庭外和解协议。

  去年7月,李先生觉得家里网速太慢了,影响上网阅读效率,便花了700元,将自家的中国电信宽带服务从1M升级成2M,使用期1年,自2009年8月1日至2010年7月31日止。

  今年7月份,眼看这1年的使用期快过了,于是李先生前往中国电信萍乡分公司开发区营业厅准备办理续费手续。在办理业务时,李先生无意间让营业员查了一下自家目前的宽带使用情况。这一查,让李先生大为震惊,自己家的宽带仍然是1M。明明申请办理了2M,怎么就“缩水”了?李先生立即找到电信公司希望讨个说法。公司的答复是因技术人员操作失误,未对李先生的业务申请进行及时办理。同时,公司认为李先生仍然使用了1M的宽带网络,同意双倍返还李先生家宽带从1M升级成2M多缴纳的100元钱。但李先生认为,既然企业没有按照服务合同提供服务,就应当全额返还所缴纳的费用,并应双倍返还缴纳的700元宽带使用费。

  因双方协商无果,李先生向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后因双方达成了庭外和解协议,李先生撤回了对被告的起诉。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该案主审法官认为,李先生与电信公司签订了宽带服务合同,双方均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因电信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2M的宽带服务,其行为应属违约,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电信公司应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有证据证实被告电信公司有欺诈行为,可以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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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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