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阴阳合同”屡禁不止


  60万元能在榕城市区买到超过100平方米的高档小区二手房吗?这简直是天方夜谭。但是看看市场上二手房交易的“合同”,您就会发现这样的价格比比皆是。业内人士表示,在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直指“阴阳合同”的情况下,此类合同依然存在。

  “阴阳合同”依然泛滥

  “我刚刚买了一套二手的复式房,位置在金山大道。产权面积为110平方米,单价每平方米14000元。不过,在签合同的时候,中介写的是单价为每平方米6999元,实际上我支付的还是每平方米14000元的房价。正由于中介写的单价低,我还不得不多交了很多首付!”昨日,读者张先生这样告诉记者他前几天签二手房购买合同时的遭遇。

  实际上,这样的情况并不罕见。如果翻阅二手房购买合同,您就会惊讶地发现,目前的“房价”其实“很低”,基本上60多万元就可以在福州市区“购买”一套相当不错的100平方米以上面积的房源。

  “这就是所谓的‘阴阳合同’,在二手房购买行为中普遍存在。”昨日,榕城房产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交易的高档住宅,有相当一部分签的都是“阴阳合同”,这已经是业内公开的秘密。

  所谓“阴阳合同”,就是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实际上有两份合同。在“阴合同”中显示买卖双方真实的成交价格;而“阳合同”则根据使用需要有所不同,一种是虚高的房价合同交给银行,以申请更多按揭贷款,另一种是低房价的合同交给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以便少缴税。目前的本地房产市场上,以后者居多。

  特别是在几轮房地产调控之后,一方面二手房交易的税费大增,另一方面市场供需仍然不平衡,卖家纷纷以“实收价”为手段,将税费全部转嫁到买家身上。这导致交易双方为了降低交易成本,往往都要求中介想办法把交易税费降低,“阴阳合同”成为他们主动的选择。

  “降价”20万元逃税1.6万元

  9月30日国家出台的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政策中,明确提出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

  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什么“阴阳合同”仍然大行其道呢?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几轮房地产调控后,二手房的交易税费迅速提高,特别是高档住宅的税费越来越高。为此,一些交易行为中,交易双方就刻意将房价“做低”,以达到由“豪宅”变成“普通住宅”的目的,降低交易成本。

  一位房产中介人士以他刚交易完的一套金山区域的房源为例,为记者算了一笔账。

  一套2008年花60万元购买的房子,以100万元出手,按照正常程序,双方费用如下。

  买方:契税=100万元×1.5%=15000元

  交易手续费=3×100=300元

  工本费=85元

  合计:15385元

  卖方:交易手续费=3×100=300元

  营业税=40万元×5.5%=22000元

  个人所得税=100万×1%=10000元

  合计:32300元

  但如果把合同做成了“阴阳合同”,以80万元出手的话,双方费用如下。

  买方:契税=80万元×1.5%=12000元

  交易手续费=3×100=300元

  工本费=85元

  合计:12385元

  卖方:交易手续费=3×100=300元

  营业税=20万元×5.5%=11000元

  个人所得税=80万元×1%=8000元

  合计:19300元

  这样,通过“阴阳合同”,使买卖双方共逃税16000元。

  “阴阳合同”纠纷多

  不过记者在采访中获悉,购房时签“阴阳合同”具有相当大的风险。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赵律师表示,首先,双方在合同中“做低”房价少缴税的行为,是法律明令禁止的逃税违法行为。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可能构成犯罪。

  其次,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做高”房价以多贷款的行为是一种欺诈行为,一旦被发现,贷款银行可申请此贷款合同无效,并要求贷款方赔偿相应损失。

  再次,对卖房者而言,如果私下签订的“阴合同”约定不明确或不详细,可能被买方钻了空子,只按照“阳合同”的价格支付购房款。如果在过户前缴纳了房款,而卖方违约不卖,却只赔付在房管部门备案的“阳合同”中标示的价格,买方将遭受重大损失。

  从今年8月开始,福州试行二手房网上签约制度。这一制度能使二手房市场上的房源、价格等信息透明。但是在实际推广中,网上签约却困难重重。业内人士认为,在禁令不断的情况下,只有加重造假者的成本,使“阴阳合同”得不偿失,“阴阳合同”才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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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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