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尚伟律师事务所周德凯律师指出,从现行规定来看,一些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廉价试用”劳动者的不合理现象一时还难以根治,不过,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报酬仍受到法律保障。
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收入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新进正式员工工资的80%,否则应予补足;试用期内,员工与用人单位间应认定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无端辞退,其有权通过劳动仲裁途径依法维权。当然,劳动者如要求劳动仲裁,需收集工资单、出勤打卡记录等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还需先经过所在单位工会或单位所在街道劳动管理部门予以调解,调解不成即可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