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类劳动争议诉讼出现高峰
(记者 水复) 2008年11月以来,特别是今年元旦小长假之后,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每天人满为患,多数人都是要求用工企业履行合同手续,并按规定双倍支付其工资。该机构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劳动合同法》颁布施行已一年有余,部分企业如果在规范用工合同上继续等待观望、违法行事,必将为此付出高昂代价。
记者7日从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最近两个多月,有关合同类的劳动诉讼大幅上升,日均受理的案件多达10多起,特别是元旦放假之后的4日至6日,短短3天受理案件已超过50起。由于案件太多,仲裁庭日均开庭都在3次以上,高峰时日均开庭达6次之多,连办公室都成了临时开庭场所。
据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之所以出现合同类劳动诉讼猛增状况,一是自去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国家取消了相关收费?零成本诉讼为务工者敞开了依法维权的大门。二是《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初施行以来,迄今已经一年有余。按照有关条款,用人单位录用员工,必须在一个月以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了用工期限及相关待遇,否则劳动者有权要求该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该负责人表示,随着国家有关用工立法进程的加快完善,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大大增强。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尽快规范用工行为,继续在是否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上观望拖延,最终将会付出更大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