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商标合同纠纷案将于9月22日开庭审理


 8月19日消息,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三联”)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济南中院”)传票,*ST三联诉三联集团“三联”商标合同纠纷案将于9月22日开庭审理。

*ST三联公告表示,公司于近日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山东高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09】鲁民辖终字第179 号)及济南中院下发的开庭传票(【2009】济民三初字第102 号)。

根据上述民事裁定书和开庭传票,*ST三联于2009年5月就“779479”号“三联”商标合同纠纷起诉山东三联集团一案,目前已完成相关异议程序,山东高院已裁定驳回三联集团的管辖权异议上诉,本案将仍由济南中院进行审理,本案的开庭时间为2009年9 月22日。

5月16日,*ST三联发布公告称,三联商社就“三联”商标合同纠纷案,将于今年7月17日在济南市中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

而在7月17日开庭前夜,三联集团向济南市中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本案在山东省省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应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请求将案件移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针对三联集团提起的管辖权异议上诉,三联商社曾发布公告认为,三联集团提出的管辖异议,没有法律依据,其目的在拖延时间。(文/李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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