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一歌厅提交虚假租赁合同书办执照挨罚2千


因提交虚假的经营场地租赁合同书骗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福鼎市某歌厅,日前,被福鼎市工商局城郊工商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该所今年开展“三虚一逃”专项行动以来,因提交虚假租赁合同书而被工商部门立案查处并处罚的第一起案件。
    2008年7月下旬,福鼎市工商局城郊工商所接知情举报,福鼎市XX卡拉OK厅在申办个人独资营业执照时,提交与福鼎市XX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的虚假合同书骗取营业执照。接报后,局、所领导极为重视当即批准予以立案查处,并指定二名精干办案人员负责调查。但该案当事人一直外出致使拖延至今,现已查实:该案当事人在向工商部门申办个人独资营业执照时,把原陈XX与福鼎市XX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书,私自把陈XX的名字遮盖掉复印为该卡拉OK厅负责人的逸字,并以此虚假复印件来办理个人独资企业登记,骗取工商营业执照。其行为违反了《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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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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