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10月9日电 记者今日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我省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持续攀升。截止8月底,安徽省全省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589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6.47%。
据统计,今年1至4月全省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超过了2003年全年数量。截止8月底,全省法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589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6.47%。究其原因,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认为,降低至10元甚至免费的“门槛费”以及希望依据新《劳动合同法》解决以前争议问题,是造成劳动案件数量迅速增长的两个原因。
依据国务院《诉讼费交纳办法》,劳动争议案件诉讼费交费标准由按照争议标的额收取降为每件10元;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不收费,基于这两项依据,该负责人表示“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门槛大为降低,导致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大量增加。”
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动法》许多规定不明确的地方作了明确规定。因对以前一些争议解决结果不满的劳动者,现重新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起诉用人单位,要求推翻以前的处理决定或者落实相关待遇。
“这是案件急剧增加的另一个原因,”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此类案件主要集中在三类:第一类是原长期在用人单位工作的临时工、季节工,要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的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第二类是已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虽然离开单位已经很长时间,有的长达几年甚至十几年,现在以用人单位作出辞退、除名等决定时没有履行法定程序为由,要求撤销用人单位的辞退、除名决定,补发工资;第三类案件是要求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