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在辽检查劳动合同法实施情


   10月8日至12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带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郝如玉为组长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组,先后在沈阳、鞍山、大连等地围绕对这部法律的宣传、学习、贯彻情况进行了检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杨岳,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李进巅、董才平等检查组成员听取了各级政府及法院、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的汇报,实地考察了东药集团、沈阳仪表科学研究院、沈阳外国企业服务总公司、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等,并召开了由企业负责人和职工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深入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对我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执法检查组认为,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能够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及时进行动员部署,认真抓紧贯彻落实。政府劳动保障、法院、工会等有关方面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宣传培训,做好指导服务,加大维权执法力度。多数企业主动遵照法律要求,改进人力资源管理。劳动者学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明显增强。从实施9个多月的情况看,我省贯彻实施情况总体平稳,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检查组特别指出,我省能够面对现实情况,切实采取措施,一方面理清历史遗留的劳动关系问题,另一方面解决人员的就业再就业问题,努力实现两方面工作双促进、双提高。尤其在扩大实名制就业,解决“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基本实现稳定就业方面下功夫,在实现改制企业劳动关系调整与施行劳动合同法相互衔接、相互促进方面创造了经验。

    执法检查组还就进一步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提出了具体建议和要求,希望我省今后还应常抓不懈,并在实践中不断领会法律的精神和内涵,认真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要加强基础管理建设,做好材料、数据收集工作,准确掌握劳动合同法执行情况,为今后工作打好基础。希望用人单位认真执行法律的各项规定,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为契机,提高管理水平。广大劳动者要提高法律意识,增强维权能力,逐步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其间,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许卫国,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闫丰,副省长李万才陪同检查并汇报有关情况。
(辽宁日报 金荣生 王荣琦 谢文君)

联系人

吴永红律师

我们的团队

查看团队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