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封房产竟转卖退房款并偿违约金


  把已被法院查封的房屋进行买卖,直至房屋无法过户才被买房人发现。日前,南汇法院确认双方合同解除,房屋出让人王先生归还买方胡小姐首付的22万元,并支付违约金4.4万元,中介归还买方佣金1万元。

  今年4月12日,胡小姐以73万元的价格购买了王先生名下的一处房产,支付首期房款22万元后,胡小姐按约办理了银行贷款手续,却发现该房屋已于今年5月6日被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查封,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胡小姐诉至法院要求解决。


  在法庭上,胡小姐认为,房屋被法院查封后,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对方当事人存在重大过错,故要求解除自己与王先生签订合同,并要求王先生返还房款22万元,并支付违约金4.4万元;要求房产中介所返还佣金1.6万元,并对王先生应付之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王先生认为,房屋在买卖中遭到司法限制,自己是无法预料的,责任不在自己。现胡小姐要求解除合同,同意解除,并同意返还房款22万元,但不同意支付胡小姐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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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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