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张先生请纺织公司定制椅子套,复写合同时没有叠齐使两种颜色错位,公司没有核对即加工椅子套,因颜色错误被张先生拒收,由此双方产生纠纷,近日,在上海松江区法院调解下,张先生与纺织公司各承担50%的责任。
2006年9月,张先生的酒家即将营业,准备定制一批椅子套。便请某纺织公司帮助制作,以48元一件的价格,加工黄色和红色椅子套共460件,总价21200元,双方用复写纸签定了加工合同一式两份。由于几处字看不清。张先生用新复写纸在“黄颜色”边写的“(加深)”两字描了一下,因二张纸没有对齐,使描写的“(加深)”移到了下项的“红颜色”边上。纺织公司没有核对合同就进行了加工。
张先生以两种椅子套颜色不对为由,拒绝支付制作费和不提取货物,因协商不成,今年5月张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纺织公司按合同约定进行加工,纺织公司认为,公司是按合同内容定制椅子套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认为,双方都以合同作为证据,二份合同中“加深” 都为张先生所写,字迹完全相同,双方手中的合同都没有违约,由于最后双方对约定没有作核对,因此都有责任。最后,在法官主持下双方终于承认是误会。
法官提醒,在签订合同时要多加认真,多看一眼,合同书最好不要使用复写,以免引起误会和麻烦,甚至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