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手机却变买号码送手机 工商:签订合同需谨慎

 

  @舒s畅:@瑞安日报-报料王初中生买部手机,无良商家把绑定联通号码的手机销售给他,也没说清楚此号码有最低消费,谎称说号码是送的。销售人员还以要实名登记的理由骗学生签了份合同登记了身份证号码。现在代理销售商不承认。投诉到联通,对方就一句已电话联系,我们只认合同,以此了事。

  记者核实

  记者联系了@舒s畅。她说,过年期间16岁的侄子到万松路一手机店买手机,当时营业员向他推荐了海信的U8。侄子试用后觉得不错,就直接购买了。“当时营业员说这款手机在做活动,购买价是1500元,还可以免费赠送一张联通电话卡,每个月卡里会返充金额,不用也可以,但平日里免费打电话还是很合算的。”

  @舒s畅说,侄子觉得不错,就直接掏钱购买了。“当时营业员还拿出一张合同,说是手机做活动需实名制,一定要签订合同,侄子没多想直接就签上了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半年过去了,侄子突然收到联通公司寄来的信,说号码欠费被拉黑名单。

  “侄子立即打电话向我询问,我了解事情前因后果才知道,原来侄子购买的手机是充1500元话费赠送的,签订的合同是两年的,联通要求每个月保底消费126元,赠送的金额是50元,就说自己每个月要再付76元话费。”

  @舒s畅气愤不已,明明是买手机变成了买号码送手机,这不明摆着欺诈吗?她立即去手机店讨说法,但店员说那位营业员早已离职,而且他们都受过专业培训,不会存在欺诈行为。无奈之下,她只好去联通公司投诉。几日后,联通公司回复说已和手机店联系,确定签订的合同是合法的,他们只认合同。

  日前,记者将这一情况反映到安阳工商所。相关执法人员表示,@舒s畅侄子已满法定年龄具有民事能力,所以其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舒s畅认为经营者有涉嫌诱导和欺诈行为,但又无法举证支持,所以@舒s畅的主张无法予以支持,建议继续收集能支持自己主张的依据再行申诉。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与商家签订合同时要详细查看合同条款内容,了解自己和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不要盲目签订合同,避免造成双方不必要的纠纷,一旦出现被侵权,可凭消费凭证及时拨打12315求助。 (记者项颖通讯员周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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