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指导意见 取消电煤重点合同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逐步形成合理的电煤运行和调节机制。

意见明确,明年起,取消重点合同和电煤价格双轨制,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自主协商确定价格。加快健全区域煤炭市场,逐步培育和建立全国煤炭交易市场。

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上网电价,同时将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波动的比例由30%缩小为10%。

推进电煤运输市场化改革,对大中型煤电企业签订的中长期电煤合同适当优先保障运输。鼓励煤电联营,改进发电调度方式,在坚持节能环保高效机组优先调度的基础上,对同等条件下发电价格低的机组优先安排上网,为实行竞价上网改革探索经验。

(本文来源:中国广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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