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法院调解高级温室合同纠纷
晨报讯 约定建造一个高级温室大棚,可却因出资方与施工方出现矛盾,双方竟然赌气不对大棚进行验收,高级温室大棚就这样转眼成为了次品。日前,青浦区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拖了近2年的合同纠纷。
2010年,某农业公司在江苏某地拿下一块农业用地,随即找到了拥有专利温室建造资格的施工方,要求建造一个占地约1亩的高级温室大棚。但在施工方要求验收并支付余款时,农业公司却拒绝了。农业公司认为,大棚尚未通电,且地面还没有进行硬化,说明施工还未完成,不能支付余款。而施工方觉得通电问题应由农业公司向园区先申请,而农业用地的硬化也需先经过行政审批。
经过了调解和两次开庭审理,主审法官发现案件的矛盾焦点就在于工程的验收和地面到底能否硬化。为此,法官到实地进行勘察,并对双方做了大量思想工作,最终达成初步意见。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进行了工程交接,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信息来源:解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