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开发区18家企业成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人民网·天津视窗1月18日电:记者从天津开发区管委会获悉,根据天津市工商局《关于认定2012年度天津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通知》,开发区18家企业被认定为天津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据介绍,此次认定工作通过企业自愿申报,市、区两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考核验收、社会公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等环节,充分体现了“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最终获市政府批准。此次开发区被认定的18家企业包括国有企业9家,民营企业7家,外资企业2家,其中年营业额达亿元以上的有8家。

此次活动宗旨是为了倡导诚信经营,营造和谐安全的市场交易环境,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充分发挥被认定企业的示范作用,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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