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交通厅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双合同”制

为了在工程建设中更好地对权力进行监督,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在交通工程建设中,始终把交通工程廉政建设作为建设和谐交通、廉洁交通的重要内容放在突出位置,在工程建设中,坚持施工合同与廉政建设合同同签订、同检查,全面推行工程合同和廉政合同的“双合同”制,为各项廉政措施的落实提供易于操作、便于监督的有效载体和平台。

实施过程中,山西省交通厅紧紧抓住交通工程建设易于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从完善规章制度、创新管理机制、强化制约与监督等方面入手,构建工程权力制约与监督运行机制,构建完备的监管体系。

山西省交通厅要求,派驻纪检监察人员对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必须监督其签订廉政合同,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工程管理、行政管理、劳动竞赛等必须纳入程序化、规范化管理,以制度约束合同双方。

项目单位按照派驻纪检监察人员要求,在加强对工程质量、进度、生产调度等工作检查和抽查时,坚持与廉政合同一并检查,将廉政合同的执行情况贯穿于公路工程管理、材料采购、设计变更、设备租赁等各环节中。在工地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设立廉政告示牌,保证监督举报渠道畅通,建立健全了工程廉政建设档案,保证了廉政合同的落实。

为搞好工程廉政合同的考核工作,山西省交通厅还制定了具体的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将考核内容细化为廉政合同签订是否规范、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合同双方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等18项内容进行评分,考核结果作为省厅年度考评目标责任制实施奖惩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对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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