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虚假合同骗贷350万 放高利贷赚46万利息

     刘某自认为是一个“有才”的人,他拿虚假的合同从信用社骗取了350万元的贷款,又拿出其中的170万元自己去放了高利贷。而在银行催缴贷款时,他却赖着不还。

    1月26日,四平市公安局辽河分局经侦大队接到辖区一信用社报案,2013年6月18日,孤家子镇居民刘某以与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虚假购房合同,从该信用社骗取贷款350万元。

    然而,他未按合同按时还款。信用社多次电话催收,刘某却总是赖着不还。

    接到报案后,经侦大队立即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经过大量摸排工作,2月18日,民警将刘某抓获。

    经查,刘某今年38岁,梨树县人。2013年6月,他利用虚假购买门市房的合同,从当地一信用社贷款350万元。而后,他将其中的150万元还了自己欠下的债务,又拿出170万元放高利贷,借给了辽河垦区当地一房地产开发商,剩下的30万元留下自己做生意。在放高利贷过程中,他赚取了46万元的利息。

    在被警方抓获后,刘某意识到了自己问题的严重性。于是,他赶紧向信用社支付了贷款利息,并归还了部分贷款。尽管如此,他仍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据警方透露,因涉嫌诈骗贷款罪,目前刘某已被刑事拘留。 (记者 樊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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