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消费违犯《合同法》

      事件回放

  近日,西大桥工商所调解了一起强制消费的投诉,为消费者吴波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元。

  3月11日上午,消费者吴波拨打西大桥工商所电话投诉,她在窗帘市场选购窗帘时,本打算选购一个房间的窗帘,花色和布料在看好后,准备交钱的时候窗帘店负责人却非要让吴波选购四个房间的窗帘,并且态度非常强硬。

  吴波认为不合理,就想去别家选购,可窗帘店负责人却冷嘲热讽出言不逊,双方僵持不休。

  西大桥工商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解,吴波一再表示只是想更换一个房间的窗帘,可窗帘店负责人却坚持说,四个房间的窗帘颜色和布料统一会让房间更漂亮。西大桥工商所执法人员指出窗帘店的做法是错误的。经调解,窗帘店按照吴波的要求定做了一个房间窗帘,吴波表示满意。

  维权建议

  西大桥工商所执法人员分析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窗帘店负责人强制消费者吴波购买窗帘的行为,违犯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已侵害到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属于强制消费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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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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