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顾法律网司南:胡律师,您好,非常欢迎您的到来,在您处理的这么多合同纠纷的案件中,关于公司与员工在解除合同这一块存在的主要纠纷有哪些方面?
胡灵飞律师:两个方面,从劳动者来说主要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加班工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等;而从公司来说公司主要是希望在合法而尽量少支付补偿金的情况下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两者的出发点和目的不同,关注的点也会不同,通常情况下小企业由于没有专业的规范化管理常常会出现违法解除的情形,而劳动者在解除合同的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和情形就比较多样,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但劳动者的首要前提是要有维权的意识,懂得劳动法律规范中关于解除合同的规定。
2、中顾法律网司南:员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主动提出与公司解除合同关系?与之对应,公司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与员工解除合同?
胡灵飞律师: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我国立法对于员工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不大,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只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三日;而在用人单位出现《劳动法》第三十二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形时,劳动者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比较而言,对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就比较多,我国劳动合同法对于合同的解除主要采用的是列举式的立法原则,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中就详细罗列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3、中顾法律网司南: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这样的情况,公司经常因为一些不正当的理由辞退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员工想要赔偿,这个赔偿金是如何计算的?
胡灵飞律师: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4、中顾法律网司南:在公司里面,如果一个员工没有达到解除合同上面所说的法定情形,但该员工确实不适合公司的发展,公司还有别的方法解除劳动合同吗?
胡灵飞律师:劳动者确实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应根据其工作年限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5、中顾法律网司南:每一个员工进入公司都要经过一段试用期,在试用期间公司与员工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吗?如果存在公司是否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关系?
胡灵飞律师: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合法的用工企业应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即根据合同期限约定合法的试用期,且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内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也是附有条件的,只有在劳动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的情形时才可以行使解除权,并且应当向劳动者说明解除的理由。
6、中顾法律网司南:胡律师,您认为应该从哪些方面使企业和员工之间在解除劳动合同是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或伤害?
胡灵飞律师:对企业来说,规范用工是避免出现劳资纠纷的最有效的途径,企业的HR应注意与员工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及时掌握了解员工的动态,协商解决劳动合同解除事宜;对劳动者来说,尤其是一些小企业的劳动者,应提高自我的保护意识,注意保留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证据材料(比如工资支付凭证、加班等),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7、中顾法律网司南:关于本期访谈您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吗?
胡灵飞律师:就我自己做过的案例中发现,很多小企业老板、公司为了节约所谓的用工成本,违法使用劳工,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工伤保险,在眼前是节约了用工成本,但是一旦面临高额索赔或者行政处罚对一家小企业来说就是面顶之灾,这种违法用工操作是极其得不偿失的。劳资纠纷是目前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也是企业用工成本中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如何做到合理、合法用工,既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企业的长足发展是每个企业应该值得深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