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工商局海城分局四个加强规范格式合同条款

[提要]  结合工作实际指定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具体工作人员,通过业务股室与辖区工商所分工合作,结合网格化监管模式,将合同监管工作责任分解到人。在以往开展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备案工作的基础上,海城分局以消费领域合同格式条款为重点,切实增强经营者自我规范、自觉备案的意识。

   2014年,北海市工商局海城分局严格按照自治区工商局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关于做好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文件的通知》、北海市工商局《全市工商系统2014年整顿监管合同格式条款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采取多项措施针对合同格式条款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发现并规范了一系列涉及民生热点的“霸王条款”。全年共立案查处了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合同违法案件2起,其中1个案件在行业代表性、指导借鉴性、典型示范性等方面较为突出,被评选为2014年度全区工商系统十大典型合同违法案例供全区工商执法人员借鉴与参与,合同监管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 
     加强理论学习,奠定网格监管基础。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海城分局专门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合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熟悉和掌握合同格式条款的有关规定和监管方式。结合工作实际指定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具体工作人员,通过业务股室与辖区工商所分工合作,结合网格化监管模式,将合同监管工作责任分解到人。  
         加强法律宣传,引导企业守法经营。执法人员在专项检查中,利用学习到的专业知识积极向企业和企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督促和引导经营者按照公平自愿、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的原则经营企业。 
     加强文本规范,避免“霸王条款”出现。以合同示范文本作为监管工作的切入点,积极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以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合同纠纷,避免“霸王条款”及不对等条款出现,确保辖区内各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加强辖区监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针对辖区内房地产中介企业、银行电信业及快递业等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重点整治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行为。在以往开展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备案工作的基础上,海城分局以消费领域合同格式条款为重点,切实增强经营者自我规范、自觉备案的意识。  
        通过合同监管工作长效化、制度化建设,培养了一批合同管理规范、信用体系健全的市场主体,有效维护了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赢得了群众称赞。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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